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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中学教师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2022-04-10 19:30:53综合管理访问手机版240
教师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情况,完善教学档案的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归档
(1)归档材料一般应是原件。
(2)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签署手续齐全。
(3)归档材料的字迹清晰、手稿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采用公文稿纸。
(4)根据归档容,各部门分别管理档案。

2.归档内容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    、试卷分析表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4)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授课任务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课程设计总结等。
(5)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
(6)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
(7)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教师业务情况。
(9)教师手册。
(10)教师教改、科研情况。
(11)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12)教师进修培训情况。
(13)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情况。
(14)教师基本情况(学历、学位、职称等)    。
(15)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6)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3.归档的存放地点
(1)教务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与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授课任务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 授课计划、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教师业务情况登记表,教师进修培训原始材料,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登记表,工作状态评价表,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
(2)各年级(部)。教师手册,教师业务情况登记表,教师基本情况材料(含学历、学位、职称、履历、业务情况、 奖惩、科研成果等的原件或复印件) ,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 ,试卷分析表,各种声像资料,课程教学总结,实习
(实训)任务书及总结,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总结,毕业设计任务书及总结,第二课堂活动记录及总结,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座谈会记录,
(3)科研处。教改、教学科研成果材料(含论文、编著、课题、科技开发转让、指导学生科技活动的有关名称材料) 。
(4)人事处。教师履历情况及其他奖惩材料。
4.教学档案的管理
(1)由教务处牵头,实行院、系(部)两级档案管理。
(2)材料归档后,任人不得随意涂改、乱画,需要修改补充时,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写明修改的原因和时间并加盖印章。
(3)档案的查阅,须经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可查阅。
(4)档案的复制,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5)查阅档案资料时,应保持材料的整洁,不得任意涂画、修改。
(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化、制度化,更好地为社会、学校、学生服务,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入学,实行划定的本服务区适龄儿童完成初等教育全部入学并免试升入初中。
2.新学年开学前,学校要组织力量对适龄儿童进行登记、造册。
3.在新学年开学后    1 个月,“两基”档案员协同班主任和信息技术教师,把一年级新生所有信息填入学籍管理卡和电子学籍档案,并将新生的电子学籍档案制作成软、光盘向中心学 校报批,不漏报、重报学生学籍。
4.学生转学、休学、借读、跳级应格按照上级学籍管理制度执行。
学生转出,必须向我校提交接受学校接受联系函,可开出转学证明,调出学籍管理卡。学生转入,必须在取得我校同意开出接受联系函后,向我校提交了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
明和学籍管理卡,并参加了我校转入学生考试,可注册,编入班级。
学生病休必须由家长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经我校教学教研处同意, 可休学。复学根据休学的情况将该生安排在相应的年级就读。
学生借读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我校教学教研处审批,并有对学校开出的同意借读的证明,可保留其学籍。
学生跳级,须经过家长申请、教学教研处审查、分管校长审批程序。若要跳入高一级学校,须由跳级接受学校出具接受联系函,可办理跳级手续。
5.学籍管理卡,存放于档案室,每学期末发给班主任填写成绩和寄语。填写应客观、公正、科学,字迹工整,成绩实行等级制。根据学籍管理要求,要将学生一年级、三年级、五年级的相片贴在学籍管理卡上,交审验印,同时呈报贴有相应年级相片的电子学籍。对毕业生,“两基”档案员要协同班主任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表格的填报,为毕业生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
6.在校学生简明登记表、花名册要与学籍卡相统一,分班如实填写,每学年一填报。
7.期初、期末,“两基”档案员要会同班主任对各班的学生数逐一核实,对流失的学生要认真查访,取回证明、证据。
8.学生学籍管理要纳入“两基”档案管理之中,每学年初进行“两基”统计、上报。
(三)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制度是规教师职业技术行为,引导教师走专业发展之路,培养教育名家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教师自身专业成长的必由之路。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了教师业务电子档案。为了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任课教师必须建立业务档案,业务档案记载的容作为晋升专业职称、学年评优的重要依据。
2.教师业务档案的容包括:基本情况、教学成绩、个人获奖、论文论著、荣誉称号、辅导学生、课题研究、校本课程、年度考核、发展规划、政治思想、计划总结、继续教育。
3.教师业务档案的相关容由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各级部共同收集填写。
4.对教师业务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相关科室每学期登记核对一次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档案册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5.各处室、级部指定专人管理教师业务电子档案的收集填写工作,教师业务档案容不得随便传阅或转借他人。管理人员在学校领导签字同意后能让外人借阅或查找。
6.新调入教师须交原学校的教师业务档案,毕业分配的新教师和调入没有业务档案的教师从入校之日起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7.教师调出或离退休,其个人业务档案交档案室永久保存。
(四)教师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的系统化、规化、科学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
2.学校教科室要配备兼职资料员,加强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四大类。
(1)课题档案。包括《课题审定书》 ;课题研究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 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 教科研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包括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4.教育科研档案管理要求
(1)凡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均属存档围之列。有关教师应及时将论文获奖证(复印件)    、校本和专著封面、目录(复印件) , 上报学校存档,并建立个人档案。
(2)凡在校科研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大会交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属存档围,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条件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发表。
(3)凡上级有关部门索稿,在未公开使用之前,不能与已发表的同论,可在校研讨会或交流会上发表后存档。
(4)科研档案管理应分门别类,做到系统、规,并使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5)科研档案作为科研兴校的创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条件时,将利用科研档案做校科研成果展,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五)学校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的地不得存放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容,不得私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
2.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 10 天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 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    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 报领导处理。
3.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    15 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    由分管领导、 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 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 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4.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随同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一起移交。
(4)交接双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可离开岗位。
5.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影音资料、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按照“年度—机构—问题” 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 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9 月底前立卷归档,其他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 10 月前移交档案室,其他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    向档案室移交, 交接双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 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账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他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6.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账,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化。
7.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8.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学校校长室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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